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读者赵山问:
我女儿小化,今年17岁,高三学生,2004年6月曾因盗窃同学的手机、现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到今年6月小化的缓刑期将满,现已面临高考报名。请问,我女儿能否正常参加今年高考报名?
答:对于你遇到女儿高考报名的“难题”,以及小化担心自己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走进高考考场的顾虑,对此,你们不用担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也就是说,强调“缓刑”情形不属于招生简章列出的“正处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范畴,因此,不影响你女儿小化报名高考,她可以和其他同学在当地就读的学校参加今年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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