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减刑的最大幅度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有明显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但是一次减刑不可以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有悔改,并且还出现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次减刑不能超过两年。
在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如何规定
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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