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判决后的执行在对方不配合探视的情况下,是可以强制进行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可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看孩子吗
给不给抚养费与能不能看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不给抚养费也是可以看望孩子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另一方协助其探望子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视权吗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除非是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直接抚养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才可以中止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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