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婚约彩礼的裁定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其中仍有一方拒绝退还,则另一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强制措施,例如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手段,以确保裁决得以切实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