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检查院判实刑一个月,法院可以判免刑吗
在涉及到醉酒驾车这一类案件当中,法院究竟能否做出判决并决定予以免除刑罚,其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息息相关。
假如犯罪行为在醉驾过程中所引发的程度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也微乎其微,从而无法构成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又或者被告人已经离世等等这些特殊情况下,那么法院是有可能会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会判刑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予以刑事拘留,并课以相应的罚款。
与此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条款,自2010年5月1日后,此类行为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刑事拘留以及罚款。
若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导致严重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而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肇事逃逸事件,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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