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不见了,对卖房子有一定的影响。实践中很多买家要求查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有一定的阻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孙子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名字,不可能有第二人的。
1、爷爷奶奶可以与孙子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
(1)孙子是成年人的,可以是买卖,也可以是赠与。
(2)孙子是未成年人的,可以接受纯获利性质的赠与,由其合法监护人协助办理。
2、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买卖协议,也可以是赠与合同。买卖和赠与的过户税金有所不同,各有利弊,可以自行选择;
3、如果采用赠与方式的话,还需要对赠与合同先进行公证才可以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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