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一、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
医疗事故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事故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4、调解程序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二、长春市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如下: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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