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有定期给予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子女也享有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指的是未成年子女,又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不给予自己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诉求。
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协商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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