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竞业禁止的概念: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或竞业回避条款,是指在一定时期或地区内,公司的管理者,董事或其他员工不得在公司范围内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业务,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区别: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有许多区别,其重要方面包括:(1)商业秘密是企事业单位掌握的技术或信息,而保密协议也要求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不得泄露;竞业禁止是针对相关核心人员的固有技能。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竞争对手或现有所有者在非公司场所使用相关技能,降低了公司的竞争力,增加了外部竞争压力。(2)商业秘密原则上属于法定附随义务。只要与员工划定并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就应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不需要赔偿,就像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保密的一般条款一样;禁止竞争是约定的义务,限制了员工的权利离职后自由择业的权利。特别是在分工更加细化的今天,禁止同一行业往往会影响员工未来的收入,这也是法律法规在达成一致时要求赔偿的原因。目前,多数省市要求给予相当于原在职收入三分之一的补偿。
(3)在签订员工相关安排方面,可根据需要与全体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只能与相关核心人员签订,切实可行。如有必要,将不予签署。如果与业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一方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会影响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解释;另一方面给公司带来的补偿成本过高。
(四)在保密期限上,对商业秘密没有保密期限,即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本单位的秘密;由于涉及个人利益和社会生产力,法律有明确规定,而大多数省市的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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