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房存在四大风险:
(一)使用风险。“合伙买房”的房屋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过程中,决策权就很难属于一个人,购买的房屋如何出租,出租给谁,如果合伙贷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该如何分配,好的位置和差的位置怎样协调等问题如何解决成为难题。
(二)合作风险。如果合伙贷款购房的一方准备将房屋出售或出租另一方却不同意,这时候谁具有决定权?此外房屋出售或出租后其租金或出售收益该如何分配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约定。
(三)市场风险。一旦楼市遇冷、房价降了合作双方又要如何处理?合作购房亏损如何分担?
(四)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一、合伙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一)起贷款风险较大
银行个贷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朋友一起买房的情况不少,银行对这类贷款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能把一个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贷款人”。确定主贷款人时,一般选择有贷款资格、还款能力强的那个。
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也有一些银行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外,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多方协议。多方协议明确了所有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房贷时,银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贷款。
(二)合伙买房最好写明“按份共有”的份额
朋友合伙买房应事先做约定,“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才能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
(三)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处置、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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