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扣驾驶证是正常现象,事故处理好了,可以拿回驾照。
一、酒驾的处理时间有规定吗
酒驾的处理时间有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终身吊销驾驶证有哪些情况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6、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驾照暂扣6个月怎么解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该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日期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根据本条规定,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抵暂扣期限一日,即从执勤警察先予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做出扣留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这一段时间,应当从处罚期限中扣除,如处罚决定是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决定做出前已扣留十天,则从处罚生效之日起应再执行两个月二十天,而不是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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