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常用的三种招标方式
时间:2023-09-24 09:21:16 47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哪些是常用的三种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由业主通过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电视、广播以及网站发布招标广告,凡有兴趣应标的单位均可以参标,提供预审文件,预审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不发布公告,业主根据自己的经验、他人推荐、各种信息资料和调查研究等,选择有能力承担本项工程的承包商并发出邀请,一般邀请5~10家(不能少于3家)前来投标。

3.议标:也称非竞争性招标或指定性招标,一般只邀请1~2家承包商来直接协商谈判。实际上也是一种合同谈判的形式,此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造价较低、工期紧、专业性强或保密工程,其优点可以节省时间,迅速达成协议开展工作,缺点是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为某些部门搞行业、地区保护提供借口。

二、建设工程可以招标的条件是哪些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物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三、中标了不签合同怎么办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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