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
时间:2023-08-30 16:40:12 2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讨论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以及台湾地区刑法中对于这两种罪行的规定。敲诈勒索罪必须包括轻微的暴力行为,而抢劫罪则没有这个要求。台湾地区刑法将类似抢劫罪的“强盗罪”理解为基本规定,将类似于敲诈勒索罪的“恐吓罪”理解为补充规定,二者是一种补充关系。从取得财物的时间来看,抢劫罪不存在事后取得财物的情况,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事后取得财物,也可以是当场取得财物。

根据刑法解释的广泛性原则,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必须包括轻微的暴力行为。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是常见的自然犯。台湾地区刑法规定中,将类似抢劫罪的“强盗罪”理解为是基本规定,将类似于敲诈勒索罪的“恐吓罪”理解为补充规定,二者是一种补充关系。从取得财物的时间来看,抢劫罪不存在事后取得财物的情况,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事后取得财物,也可以是当场取得财物。

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是否包括轻微暴力?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手段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使对方给与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包括轻微暴力。

敲诈勒索罪中的“轻微暴力”指的是与被敲诈勒索人身体、心理上的健康、尊严等方面有关的暴力。这种暴力不是指对人身造成严重伤害的暴力,而是指使被敲诈勒索人受到精神上的威胁或威吓的暴力。

虽然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包括轻微暴力,但我国《刑法》并未对轻微暴力的程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敲诈勒索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轻微暴力。

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必须包括轻微的暴力行为,但我国《刑法》并未对轻微暴力的程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敲诈勒索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属于轻微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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