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初,38岁的广西人唐某因为偷彩票被海曙法院以盗窃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今年3月至5月,唐某分别在海曙区联丰路、苍松路、鄞州区望童路等三家彩票店内,盗窃6次,共偷得彩票151张,价值总计1270元。在这些偷来的彩票中,有几张还中了小奖,共60元。
近日,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计算唐某的盗窃金额时,他们没有算那60元钱。但如果中的不是60元,而是500万元的大奖呢?
2007年曾有一个这样的真实案例。河南周口人罗某在彩票店偷了70多张彩票,其中1张中1.2万元,原本是一件治安案件,最后罗某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刑拘(盗窃罪的起刑标准是2000元)。
那中奖金额到底计不计入定罪金额呢?这在目前是有争议的。某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认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嫌犯明知别人卖的彩票中了大奖而盗窃,那么计算盗窃数额肯定要加上中奖奖金或奖品的价值;如果其并不知道是否能够中奖,之后也没中奖或还未及时刮奖,一般还是应该按票面价值计算盗窃数额。
对于捡到彩票兑奖,机构和专家在具体操作和法律法理上分别给出了意见。
“在我国,由于兑奖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因此关于偷来的或是捡来的彩票无法清楚界定。”河南财经学院彩票研究所所长这样说道。同时,多位彩票发行机构人员认为:我国彩票不记名,不是高额奖金的中奖票在同一地区投注站可以通兑,目前对捡拾彩票兑奖没有限制。
律师张则认为捡拾彩票适用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拾得遗失物不予归还的法律条例,“彩票毕竟是一种可能会带来巨额回报的特殊票证,所以捡彩票可能涉嫌盗窃和诈骗两个罪名。如果兑了奖,在调查清楚后,领奖者不仅应退还所得,并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福-彩中心副主任蒋*平说道:“对于偷来的彩票兑奖,需要多部门合作处理。我们就曾遇到过彩民报案说自己的彩票被盗,由福-彩协助公安一起调查。如果遇到盗票兑奖者,机构也有举报的义务。”
对于盗打彩票,张律师建议站点加强监控,最好安装监控设备,保留监控录像一个月左右。
全文8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