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著作权与著作权邻接权到底是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如下:
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创作,是为思想和情感寻求形式的过程,是设计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而构思主要是一种内心活动,所以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惟一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作者。而邻接权作为一种传播权,其主体多为新闻媒体等组织或法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例如某甲录制歌星某乙的唱片贩卖,获得利益,那么邻接权保护的就是这些“利益”。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者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由此可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有权反对他人在未经授权的著作权人的配合。而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则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六条【其他民事权益】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不是故意伤害别人怎么处理
不是故意伤害别人一般情况之下,就是按照民事赔偿方面的规定对此进行处理就可以了。
故意伤害罪主要犯罪事实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必须是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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