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买卖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产所有权证。
3、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房屋买卖合同。
5、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一、买房时如何查询二手房产权
买房时审查二手房产权可以要求出卖方出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其他证件是指出卖共有房屋时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有抵押权的,卖房者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房屋买卖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办房屋买卖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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