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5日电(记者陈国亮)一位孕妇在医院挂点滴时,突然发现点滴输液袋上写的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医院在检查后承认是医护人员大意挂错药水,同时还告诉孕妇:这袋点滴输液袋里面还有孕妇禁用的药物--利巴韦林。1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宏畔卫生院发生了这么一件雷人的医疗事故,时至今日,此事仍未妥善解决。
发现自己在挂别人的点滴药
房女士是一个在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宏畔社区打工的外地打工妹,目前已经怀孕两个月。1月27日下午,她因身体不适到宏畔卫生院(宏畔社区卫生服务站)挂点滴。
下午4时30分许,在挂第二袋点滴输液袋时,房女士在很偶然抬头看时,突然发现自己在挂的点滴输液袋上写的居然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自己挂的居然是人家的药水,医院“张冠李戴”了。
房女士赶忙叫来医院当班的护士,将点滴输液袋换下来。
内含药物有较强致畸作用
后来,经院方了解,原来是当天下午当班的护士在为房女士换药包的时候,错拿了其他病人的点滴输液袋。
而且,院方还告诉房女士一个惊人的消息:这袋别人的点滴输液袋里面含有0.5克的孕妇禁用药物利巴韦林。
2月3日下午,宏畔卫生院院长胡正方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利巴韦林对孕妇是否真有副作用,有多大的副作用,在医学界临床上至今没有做过实验,也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但既然药品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上特别注明“孕妇禁用”,医院方面处于慎重起见,还是告知了房女士。医院方面是这样对房女士说的:这药不一定对小孩有影响,但也可能有影响,安全起见,最好还是不要这个孩子了。
中新网记者仔细查看了利巴韦林的说明书,发现上面有这么两句话: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为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即将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大剂量应用(包括滴鼻在内)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医院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
这起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医院当天下班以后了(医院下午4时下班),所以,院长胡正方不在医院。第二天,房女士来到医院讨说法。
院长胡正方向她谈了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观点:医院一年到头难免会出差错,但医院也极力避免自己出差错;医院承认自己的错误。
据胡正方院长2月3日下午向中新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也马上向那天当班的护士卫娣了解情况和事故发生的原因。“她只是哭,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哭”。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事故发生后,这位名叫卫娣的护士对别人说:“我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发现不对的时候就立即停止输液了”。
“她是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已经4年,是执业护士。”胡正方院长这样向中新网记者介绍这位出差错的护士。
在双方协商时,胡正方院长向房女士谈了院方的一套解决方案:假如要这个胎儿的,胎儿生下来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对,经专家鉴定确实是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原因,那么院方愿意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假如想做人流不要胎儿的,那么包括人流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道义上的补偿费等在内,医院方面愿意一次性给予1.5万元钱。
孕妇愤而提出巨额赔偿被拒
医院方面提出的这个方案遭到了房女士一口拒绝。她说:“就算要人流,能保证下一次肯定有小孩吗?”房女士直接提出了要求25万元的巨额赔偿条件。医院方面也断然拒绝了这个谈判条件。
后来,双方又进行了几次谈判。
胡正方院长向中新网记者介绍说,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余杭区卫生局派驻塘栖镇分机构--余杭区卫生局塘栖管理站的赵站长作了汇报。
2月1日,在余杭区卫生局塘栖管理站赵站长的主持下,双方又开了一次协调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房女士最后扔下一句话:少于20万元,免谈!
医院方面认为,既然这样那没法谈了,大家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医护人员称是“小题大做”
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胡正方院长说,最后双方协商不欢而散时,他曾遭房女士的“恐吓”:你这个春节别想好过。
“她就是想敲诈我们。”胡正方院长说。
对于当班护士卫娣,胡正方院长说,他已经对她进行了严肃批评,等这件事情最后结果出来后,再考虑对她做进一步处理。
看到有记者来采访,这家卫生院一位名叫沈炳松的医生对中新网记者说:小题大做,很小的一件事,很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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