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机关要在综合评价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种类、犯罪行为、悔罪表现、人格特征、生活环境等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还应该根据矫正方案的实际效果,适当的进行调节。监外执行要求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身的情况。
监外执行每个星期的报到规定是什么
监外执行每个星期的报到规定需要在每个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个月交思想汇报两次,一般而言,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正,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星期汇报一次,书面思想报告一次,其间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劳动8小时。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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