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再由第三者责任险在不超过其投保的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及大小,取决于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应承担的责任。
一、因闯红灯被汽车撞汽车是否有责任
因闯红灯被汽车撞,如果汽车一方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但是在法律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属于弱势力群体,机动车一方仍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果机动车存在违法驾驶行为,没有避让行人,驾驶员要承担主要责任,一般在70%~80%之间,如有酒驾、毒驾情况的,当然由驾驶员负全责。
在赔偿的时候,根据机动车的投保情况,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自己全部赔偿;
(2)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再由机动车一方赔偿;
(3)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不够的再由机动车一方进行赔偿。
二、对方全责无保险应如何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对方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对方不赔付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您可以先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所以,当对方全责但是没有买保险时,就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三、租车费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租车费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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