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协议是委托合同吗
如果是委托投资的协议就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要有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投资协议是否有效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委托投资的办理事项
(一)委托人不论是参加个别投资还是联合进行投资,都必须事先签订协议,并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投资的单位在平等互利,兼顾各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提供的资金、原料、场地、设备、技术、劳动力以及承担义务的大小等条件,共同商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比例和折旧基金的分配办法,以确保参加投资的各方经济利益。
(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接受委托办理投资项目,必须代委托人从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多项的论证和评价。既要为委托人从宏观角度充分考虑国民经济的整体需要,看它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要从微观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和测算所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其投资是否合理,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切实可行。
(三)金融信托机构应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委托人同其投资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还必须明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代理委托人行使的各种权利和委托人的职能作用,说明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投资项目中的法律地位。这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在今后工作中行使权利的依据,也是对委托人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保证产生良好效益的前提条件。
(四)委托投资手续费的收取方法分为按委托投资的金额或分得利润的百分比收取两种。按委托人取得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金融信托机构的手续费收入随着项目利润大小而变化,可以促使它关心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其财务核算。相比之下,按委托资金额收取的方法比较简单,但没有把金融信托的管理和项目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五)金融信托机构在代委托人管理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投资项目发生临时的资金短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给予适当支持,以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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