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反悔。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需要主张离婚的原告,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法院不受理离婚请求是什么?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间隔要多久
离婚诉讼间隔一般要半年。但若原告能够提供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相隔多少天?
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到第二次再起诉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因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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