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管局能补办购房合同吗
房管局能补办购房合同。未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丢了补办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购房合同丢了补办需要的材料是:
1.首先需要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三、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些部门
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些部门应当看具体情况:
1.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
2.若属于房屋的问题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可以找开发商或者消费者协会;
3.若属于因合同内容与形式之外的原因产生的纠纷,可以找当地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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