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行为人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没有法律依据,就进入他人住宅,或进入他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却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解释: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搜查,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立案:第一、利用恶劣的手段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和住宅;第二、由于非法搜查致使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第三、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明知和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和场所;第四、非法搜查三次以上或对三人以上。
非法侵入住宅罪认定
1、罪与非罪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2、此罪与彼罪
(1)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未经同意强行进人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2)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闯题。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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