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理取保的时候,派出所会通知取保保证人担保签字。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符合以下的条件,保证人必须是与犯罪嫌疑人所发案件没有任何牵连的、清白的人,并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还需要享有国家规定的政治权利。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带身份证明及户口本,有单位的需要开具单位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采取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八十六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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