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遗产怎么处理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等。
二、关于代位继承,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只要存在子女的直系血亲,不论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是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或是再下一代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均可代位继承,而不受辈数的限制。
(2)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权利相同。涉及代位继承概念中“子女”的概念均可以适用于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被继承人的子女,亦适用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或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亦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拟制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或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多得遗产的情形:第一,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这是养老育幼、照顾弱者精神的贯彻。第二,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4)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代位人存在有效的法定继承权。对代位继承的性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为代位权,即因父或母丧失继承权时,其晚辈直系血亲亦无代位继承权。此时,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不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多分得遗产,而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适当分给遗产。
三、所有的继承都可以代位继承吗?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之所以存在于法定继承中,是因为法定继承发生在遗嘱未处分到的财产部分,此时法律推定被继承人愿意把其财产授予他最亲近的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两个顺序中的继承人。而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律从人之常情进行推定,被继承人关心其孙辈的生活,愿意让其继承财产。因此,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进行代位继承。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是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因此此时不能适用法律的推定,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这部分遗嘱应不发生效力,所涉遗产应归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遗产怎么处理?此时看是否满足条件,可能适用代位继承。但也要注意,并非继承人的任何一个后代都能代位继承遗产。如果本身其自己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的,自然也就不能代位继承。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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