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证明: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延误费用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出具受伤人员延误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对于延误时间,受害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延误时间,并凭鉴定文件确定延误时间。
误费用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和延误工作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延误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延误费用是对受害人损害的法律补救。也就是说,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工作而无法获得劳动报酬而造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延误损失反映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损失的原则。
交通事故诉讼中怎么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
一是运行支配;
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
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责任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责任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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