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不可以风险代理,房屋拆迁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一、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拆迁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1、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之内,当双方对房屋征收补偿达成了一致,确定好了拆迁补偿的各项内容之后,才能进行合法的拆迁。在还没有达成补偿决定就要求被拆迁方搬迁是违法的。
2、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价格的原则。
房屋被拆迁,谈到征收补偿,必然涉及到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应该低于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周围类似房屋的价格,否则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就是不合法的。
3、被拆迁方有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权利。
房屋被拆迁,一般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房屋被拆迁,补偿的方式一种是给钱一种是给房,对于这两种补偿方式,被拆迁方有选择的自由,如果拆迁方一刀切的给钱或者给房,不给被拆迁方选择的机会,那么是违法的。
4、禁止各种形式的暴力强拆。
在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进程,会采取各种粗暴的行为,采用暴力、威胁或者是停水、停电等方式来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甚至会在半夜不经过任何法定程序直接将房屋进行拆除,并辩称是偷拆、误拆,不管是断水、断电、强拆、偷拆、误拆,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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