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法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提交哪些文件
律师回答: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大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
5、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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