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时,对于当事人在违建里的合法财产,行政机关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并妥善处理,若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房屋,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动产损毁遭到毁坏,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行政处罚的目的
使违法当事人合法财产受到损失,以达到制裁当事人的目的。两者虽然都是以金钱缴付为内容,但目的完全不同。行政机关在给予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偏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处罚相对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坚决防止、打击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凡是违反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目的、程序、方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当的,均不得给予执行。
二、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在签约期内未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则有可能收到拆迁人下发的《限期拆出通知决定》,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违建”,要求限期拆除。在收到拆违通知后,不用紧张害怕,只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可:一、作出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能够做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的主体机关只能有两类。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规划部门出具,若违法建筑位于乡村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二、看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内容是否合法《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作为行政处罚,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作出。因此,行政机关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里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三、针对涉案建筑物的确定,是否准确具体如果所作文书,与建筑物体的位置、名称实际不符或不够具体明确,也会被依法撤销重作。四、针对涉案建筑物体违法情形的认定,是否准确如面积或层数多少,合法面积与违法面积各是多少等,在现实中,有的限期拆除文书非常简单,如果关键的相关信息都缺失的话,是不能够成立的。被拆迁人在了解以上信息之后,应当及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是违法建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拆,但是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建筑,所以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违章建筑遇到拆除的情况,损失都是当事人承担的。政府拆除违章建筑的费用都是由当事人承担,不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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