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途径:可以与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申请,撤销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一、被告进黑名单就不用还钱了么
被告进黑名单仍然需要还钱,进黑名单不是不用还钱的法定理由。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失信不是违法行为。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不涉及法律约束。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三、失信被执行人到哪个法院强制执行
应当去之前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即之前执行法院办理,可以直接和执行法官沟通,将已经履行义务的材料提交给法院即可,或者可以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就可以将名单撤销。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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