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流程有哪些
时间:2023-02-22 17:20:22 4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评估: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龄、楼层和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

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现金买房的可自愿到房产局资金监管,但资金监管额不能超过评估价。

3、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产交易中心(建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贷款房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据的评估报告,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4、担保公司担保:经审批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银行(公积金)放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1、二手房产权状况不明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裁定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定房产权利的房屋是不允许对外出售的。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产交易中心是不会帮你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的。

2、二手房房屋类型不明

如今市面上的二手房房屋,大多是以商品住宅楼为主,但是也不排除存在少部分的使用权房。如果此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对外的。另外,若你购买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类型必须是商住两用房。

3、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

通常情况下,二手房购房合同应该是由买卖双方一同签订的。如果买房人不去验证合同签订人的真实身份,或者是该房屋还有其他产权人,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理由,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因此,买房人只能向产权人追究有限的过失责任。

4、模糊的付款方式

如今,大多数购房者只关注房价能否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不够重视,结果在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引发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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