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5、清算组织成立的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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