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妻子所有,其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遗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丈夫去世房产证怎么变更妻子名下
一、丈夫去世房产证怎么变更妻子名下
1、丈夫去世房产证变更妻子名下的方法如下:
(1)拥有房产继承权的配偶,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2)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2、法律依据:《》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产权变更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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