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抚养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迟迟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一方可以催告对方支付抚养费,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追讨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如何约定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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