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为扣除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写特信息,选择申报方式。如果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除义务人申报,公司可以使用扣除方软件获得填写的特别扣除信息,按月计算扣除预付税后,向税务机关全员申报纳税。这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期间享受扣款。如果不能马上提交的话,今后的月份也可以补充,公司在当年剩下的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扣除,不会影响特别的追加扣除。如果您选择报税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报税,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税单位无法获得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税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只有在年度结算时才能享受扣除和退税。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这样填:
(一)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二)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三)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四)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五)减除费用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
(六)已扣缴税费: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
(七)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
(八)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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