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一)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二)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三)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七)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八)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十一)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四)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一、什么是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一)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二)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方当事人有上述情形质疑的,为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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