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民事判决书的份数是根据当事人和第三人人数来确定的。一般就是给当事人二份,当事人和代理人各自一份,第三人一份,法院自己留上一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离婚的案件进行审理后,会给出三分判决书,一份是给原告,另外一份就是给被告,第三份就是法院自己留的。
法院判决离婚是否有判决书
通过诉讼离婚,有判决书,没有离婚证。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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