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以评价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中对职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有详细规定,并且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即《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明文规定。
2、职工的违纪行为与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吻合,并且有当时违纪、失职行为的原始记录证据。即A公司仅靠经理人员的主观判断及关于用车里程公里数的推断,不足以作为张先生违反劳动纪律的认定证据。
3、如果规章制度中对职工违纪行为规定了处理程序,则必须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并有相应证据。
相关知识
解雇指员工与组织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
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建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因为书面合同严肃、慎重,便于履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发生纠纷时,书面合同便于举证和处理,有利于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要订立书面合同,不能订立口头合同。再根据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实质上是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赔偿责任,用以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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