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离婚起诉状的内容要点应当包括:1、原告和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有代理人的还需要写清代理人相关情况。2、起诉的离婚诉讼请求以及理由,例如对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3、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4、最后签字、注明年月日。
离婚诉讼书所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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