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注销
时间:2023-05-04 17:50:12 2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土地登记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由出让人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或相关补偿证明材料;原土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流程:受理:受理登记申请;收费:对要办理的登记收取费用送达:短信告知结果及取证;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怎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注销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怎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注销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