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首先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正式通知,明确要求其切实履行房屋交付的相关义务。在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如开发商仍然无法按约完成房屋交付事宜,消费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此外,消费者还可据此主张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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