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或出资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婚内赠与离婚后死否算共同财产
婚内赠与离婚后死否算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2)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或出资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夫妻之间的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之间以书面合同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投资收益、工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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