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没有义务和责任帮忙带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带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亲情互助,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带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不过,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带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自愿的行为,不是法定义务。
一、谁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孩子判给母亲,母亲死亡,抚养权归谁
按实际情况,母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父亲了。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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