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能在国内办离婚手续吗?
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夫妻能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而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法来办离婚登记手续。因为其在国外登记结婚,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去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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