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23-04-23 09:21:43 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原告北京市中顺物资供应站,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前泥湾甲4号。

法定代表人韩全忠,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文勋,男,1958年7月29日出生,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干部,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头条19号。

被告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瓦窑村。

负责人张国隆,经理。

原告北京市中顺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中顺供应站)与被告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鸿腾北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顺供应站诉称:鸿腾北京公司,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期间的良乡长阳环岛碧桂园商业街2号楼项目中,用中顺供应站供应建筑材料款共计3008.58元,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

1、鸿腾北京公司给付欠款3008.58元;

2、鸿腾北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本院认为:中顺供应站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鸿腾北京公司为本案适格主体。故原告的起诉,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市中顺物资供应站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分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