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还钱拘留了一回还是不还怎办
当你因为负债被抓进局子里以后,就算你实在没钱还,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办法总比困难多嘛!首先,你得跟债权人好好商量一番,看看是否能够获得他们的谅解和同意。
假如不能的话,那就只好听从法庭的裁判了,根据判决分阶段慢慢偿还债务。
但是,要是人家能拿出证据表明你明明有钱却不肯还给人家,那么你就得做好被人家追到法院去强制执行的准备了。
欠钱不还,在以下这几种情况下可是会让你吃牢饭的哦:第一种就是你把已经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藏起来、转手卖掉、破坏掉,或者是把已经被清点过并且要求你妥善保管的财产给弄丢了,又或者是把已经被冻结的财产给转移走了。
第二种就是你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告、殴打甚至是打击报复。
第三种就是你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手段来阻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
最后一种就是你拒绝执行已经由法院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还钱拉黑了怎么办
针对欠款问题并采取将他人列入黑名单、停止偿付债务这样的行为;如果对方坚决表示不愿还款,您确实享有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如果对方仍不愿承担还款义务,您可以选择申请实施强制执行。
以下是针对欠债不还这类纠纷所涉及到的法律程序详细步骤:首先,您需要收集一系列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来证明所欠款项确为实际发生过的事实;然后,在您正式前往法院提出诉求之前,建议先行进行财产保全措施;接下来,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耐心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随后,您将进入法庭审理及裁决环节;最后,如果您最终胜诉并且对方未能按照判决生效后的两年期限内如期还款,您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假如对方依然拒绝执行,那么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法院的法警有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种情况通常每年会进行一次,每次持续时间为15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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