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7日16时20分左右,三门峡灵宝市义寺山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CO中毒特大责任事故。
一、矿井概况
灵宝市义寺山金矿系地方国营矿。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175吨,属国家中二企业。
二、事故原因
1、经营方岳渡村及直接承包人马长江违法启用已封闭的坑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
2、岳渡巷长年失修,750m沙卵石构造段部分木支护腐朽,导致冒顶;冒落岩石砸伤电缆,引起短路起火,引燃塑料水管和坑木,造成着火点两侧5-8m巷道上部沙石冒落,致使通风不畅,坑木在不能充分燃烧情况下,CO大量产生、聚集,并向义寺山金矿五坑口巷道蔓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民工缺乏安全知识,盲目无序地进行抢救,是这起事故伤亡扩大的直接原因。
4、经营方岳渡村及直接承包人马长江无安全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矿工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5、义寺山金矿以包代管,放弃安全管理,是这起事故的另一管理原因。
6、灵宝市黄金矿山管理部门主持协调矿山企业,将矿山抵押租赁给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安全生产资质的岳渡村经营;听任岳渡村将经营权转让给村长马长江,进而马长江又将矿山采掘工程发包给既无法人资格,又无安全生产资质的民工队,也是这起事故的管理原因。
7、灵宝市在发展地方经济中,忽视安全生产。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未能巩固黄金矿山矿业秩序整顿成果,听任在整顿中已被取缔的非法矿井重新启用,违法开采;听任个体矿主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黄金采选。由此造成黄金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出现新的混乱局面。近年来江总书记、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安全生产问题做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在灵宝市贯彻落实的不彻底。特别是洛阳\"12.25\"特大火灾事故之后,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历次安全大检查中未能消除事故隐患,对灵宝市普遍存在的以包代管问题未能及时制止。以上问题是这起事故深层次管理原因。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