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如何划定夫妻财产分配
离婚时财产的划分方法如下:
1.未涉及一方私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2.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若存在书面协议则依照协议进行调整;
3.如无协议或协议内容不一致,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景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屋如何分配财产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若房产系由单亲父母全资购置,且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当事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被视为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如两对父母同时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另一方无权分割;
(3)若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需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因此仅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值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具体分配可根据实际需求、财产来源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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