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戒毒后会免除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自愿戒毒人员戒毒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品、流失滥用。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全文5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