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监狱中服刑的女子怀孕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的;2、怀孕或者需要哺乳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在监狱中的女子如果怀孕申请进行监外执行。
怀孕女子犯罪怎么处理
怀孕女子犯罪不需要坐牢,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
由于看守所、监狱等地方不仅环境不适合怀孕待,且这些地方也无法满足孕妇对营养的需求,故此通常情形下,不管是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期间、检察院审查期间、法院审理期间,都是不会采取拘留等的方式去限制犯罪孕妇的自由的。
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若孕妇犯罪,一般是不能适用死刑的。除此之外,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面也是会给予相应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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